白頭偕老是每對新人對彼此的承諾,婚姻美滿更是新人們對婚後生活的憧憬,但生活中的柴米油鹽總會慢慢損耗愛情,家庭外的燈紅酒綠也從來沒有停止過誘惑,許多美好的愛情因此在婚姻中變得蕩然無存,甚至遭到伴侶的狠心背叛、暴力對待。有些人願意對沒有感情的婚姻放手,但卻也有人將婚姻作為束縛另一半的工具,即使在外有小三小王也不肯離婚,遇到這種情況該怎麼辦?徵信社服務項目中的——設計離婚能給予最有效的協助,不論對方再極力遮掩,徵信專員都能找出破綻,並設計橋段誘使對方露出真面目,利用對方的外遇情幫助當事人脫離婚姻束縛。本篇文章帶你了解離婚幫手——設計離婚!
離婚有哪些方式?
根據台灣法律規定,離婚程序可根據夫妻離婚意願及離婚協議共識分為:兩願離婚、協議離婚、判決離婚三種。
兩願離婚:
雙方都有離婚意願,能自行對離婚協議達成共識。
協議離婚:
雙方都有離婚意願,但須第三人協助當事人進行溝通,方能對離婚協議達成共識。
判決離婚:
只有單方有離婚意願;或是雙方都有離婚意願,但即使由第三方介入協調仍無法對離婚協議達成共識。
離婚程序當中就屬兩願離婚最為和平,但以協議離婚最為推薦,原因是協議離婚過程中,會有專業切且公正的第三方介入協助,例如調解委員會、離婚律師,不僅能以理性角度協助溝通,也能為當事人的協議內容做見證,使離婚協議書更加具有公信力。
而判決離婚除了離婚條件談不攏之外,更多的是單方對婚姻的緊緊不放,許多暴力者、外遇者即使不愛伴侶也不願意離婚,以夫妻關係將伴侶束縛在噩夢般的婚姻中,導致被害人需要其他協助才能成功在判決離婚中准許離婚,然而徵信社的設計離婚提供的正是這種協助。
設計離婚是什麼?我有可能被設計嗎?
設計離婚顧名思義就是設計橋段,誘使對方做出「能讓法官准許被害人離婚的行為」,適用於對方有違反婚姻規定相關行為,卻因為極力掩飾導致被害人蒐證困難時,利用設計離婚,被害人能夠蒐集到足夠有力的證據,以利於在離婚訴訟中獲得「准許離婚」的判決。設計離婚通常用於有外遇情的配偶上,眾所皆知外遇是違法且可因此被訴請離婚,因此當事人在進行外遇行為極具警戒,不但隱密且極力掩飾,因此需要徵信社進行設計離婚,落實對方存在外遇情的事實,藉此向法院訴請准許離婚!
設計離婚雖然便利,但不當使用卻有可能使他人含冤,設計離婚在法律上完全合乎規定,但因為業務內容涉及道德倫理問題,因此合法徵信業者在接受委託之前,不僅會與委託人進行多次對談也會進行調查,確認當事人確實存在不幸婚姻,才會受理案件,因此一般民眾並不需要擔心平白無故遭到設計。
徵信社如何利用外遇情進行設計離婚?
如何利用外遇情設計離婚?事實上方法可以說是五花八門,但主要都是利用民法第1052 條規定之訴請離婚條件。
「夫妻之一方,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:
一、重婚。
二、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。
三、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。
四、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,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,致不堪為共同生活。
五、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。
六、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。
七、有不治之惡疾。
八、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。
九、生死不明已逾三年。
十、因故意犯罪,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。
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,難以維持婚姻者,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。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,僅他方得請求離婚。」
當對方存在外遇事實,就能設法蒐集外遇情證據訴請離婚,其中包含串通第三者、安排新對象引誘對方、製造容易發生外遇事實的橋段等,設計離婚方法因人而異,徵信專員將根據調查結果量身訂製設計專案。
設計離婚是專為深陷不幸婚姻者提供的服務,藉由合法手段利用外遇情蒐證,為自己找到脫離惡夢的機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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